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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臘政府向公共機構要錢以償還IMF10億歐元貸款 本文來源于:新華網(wǎng) 發(fā)布時間:2015-4-22 希臘政府向公共機構要錢希臘政府要求公共機構上交剩余現(xiàn)金,以助中央政府5月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償還將到期的10億歐元(約合10.7億美元)貸款。 希臘尚未拿到國際債權人兩輪總計2400億歐元(2560億美元)貸款中最后一筆72億歐元(76.8億美元)救援款,緣由是國際債權人歐盟委員會、歐洲中央銀行、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要求先批準希臘修改后的結構性改革方案。 歐洲央行行長馬里奧·德拉吉上周末說,希臘如果希望繼續(xù)獲得救援款,需要做出更多努力。 德拉吉說:“現(xiàn)在需要更多、多得多的努力,迫在眉睫! 他說:“我們都希望希臘成功。答案在希臘政府手中! 被問及希臘屆時是否將違約債務,德拉吉回答,“我甚至不愿意考慮這樣的事……希臘領導人反復重申,他們要兌現(xiàn)所有承諾”。 談判人員試圖在歐元區(qū)財長會24日召開前達成協(xié)議。 【從自愿到強制】 希臘中央政府先前要求公共機構自愿上交剩余現(xiàn)金,F(xiàn)在,自愿令似乎變成強制令。 上述政令仍需得到希臘議會通過。政令寫道,通過這一措施,“政府希望滿足國家的迫切(資金)需求,(這一缺口)在今后15天累計將達30億歐元(32億美元)”。 路透社20日報道,政令對所有公共機構和地方政府有效,但養(yǎng)老金和某些國有企業(yè)除外。 報道援引一名分析師的話說:“這是一項強制措施,旨在確保希臘能夠盡可能流動性無憂……政府實體在銀行仍有數(shù)以十億歐元計現(xiàn)金存款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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